关于瀚海武清国际创新中心!

发表时间:2020-05-22 17:08

关于瀚海武清国际创新中心!


一、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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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武清国际创新中心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由瀚海控股集团和武清经开区高村科技创新园合作建立,该中心坐落于天津武清区创业总部基地B19号楼,依托瀚海控股集团旗下的五家国家级孵化器、八家海外园区等资源,组建了国际一流的创业服务团队,围绕武清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智慧产业,导入区域建设所需的各种创新要素资源,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人才基地+产业基金+国际化”五位一体的国际创新创业生态链,助力武清区经济转型升级,为京津走廊地区的智慧产业加速孵化、科技交流与人才合作提供支撑与保障。


关于服务


01场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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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武清国际创新中心总建筑面积3149.06平米,5层独栋建筑,致力于为创业者打造舒适安逸、拎包入住的环境,通过精心设计,将建筑分为展示、会议、路演、健身、休闲、办公等功能区。


02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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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构建完整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如银行、券商、投资机构等,通过定期的活动+辅导形式,帮助企业获得投资。


03项目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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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企业对接当地市场资源,如政府购买形式、企业资源对接等,帮助企业更快的在本地开展业务。同时对于企业的生产、装配、展示、会议等特殊需求,也可对接开发区、会议中心等场地。

创新中心依托瀚海多年对于政策的理解和服务模式,系统化构建入驻企业的政策服务体系,分为落地政策和奖励政策两部分,落地政策以园区为主,主要作用于企业落地过程中的支持,奖励政策则作为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助力,创新中心为企业提供咨询工作。


04国际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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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依托瀚海控股集团自2011年以来建设的八家海外园区资源,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国际化资源,为企业提供国际化对接窗口,为天津市引入优质的创业资源、为天津市带来国际化元素。


关于团队


项目运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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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海武清国际创新中心由一批对创业孵化有激情、具有创业精神的优秀青年组成,他们实战经验丰富,对孵化行业有较长时间的跟踪和研究,以优质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于区位


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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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武清高铁站,京津往返23分钟、京津、京沪、京津塘高速交叉路网、首都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50km


关于产业定位


大数据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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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园区逐步形成了以健康医疗大数据、轨道交通大数据、商务金融大数据、房产指数大数据等为代表的行业应用企业群。


人工智能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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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进发展智能科技产业,着力构建以人工智能产业为核心、以新型信息技术产业为引领、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新型智能基础设施为关键支撑的智能科技产业新体系。


生物医药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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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依托天津大学合成生物、清华大学医工结合等现有院所资源,打造起高端研发设计平台;集聚高校院所优质项目和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打造公共小试中试平台;


先进制造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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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域内规划六个产业园:综合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生物制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和绿色环保产业园。主要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高端制造业。


关于优惠政策

01人才政策

1、引进人才与武清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在武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经评审认定可享受以下奖励。

(1)购房补贴。第 1 至第 4 层次人才可享受 15-200 万元购房补贴。享受奖 励政策期间,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2)工作津贴。第 1 至第 6 层次人才可享受 3-80 万元工作津贴。以上奖励资金分 3 年发放。第一年发放 30%,第二年发放 30%,第三年发放 40%。

2、京津冀高校院所柔性引才,对达到第 1 至 4 层次认定标准,经认定给予一 次性 2-10 万元奖励。对京津冀高校或拥有京津冀学籍的全日制硕士、本科应届毕 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每人每年发放 0.5-1 万元,连续发放 3 年。

3、对来区参加社会实践的博、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 2000 元补贴。符合 《武清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人才享受本条政策,另外对符合产业方向的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 不受《目录》限制。

4、面向国内外聘请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等担任招才引智大使,成效突出的, 授予“武清引才大使”称号,给予 10 万元奖励。在重点高校聘请教师、学生骨干 担任“武清人才宣传员”,引导、推荐人才到武清就业创业,每名宣传员每年可享 最高 2 万元奖励。

5、对区内企业中取得《目录》内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给予 3-5 万元奖励。

6、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年 5 万元生活补贴, 1根据承担市、区重点课题情况,再给予每人每年 1-5 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在区 内企业工作的人才,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培养,考核合格出站留原单位发展的,给 予 10 万元奖励。

7、对经申请并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所带项目, 经评审分级给予 20-100 万元项目启动资助经费。对享受项目启动资助的京津冀高 层次人才,3 年内依据创办、领办企业的税收贡献和综合效益情况,可再享受最高 200 万元的人才特殊贡献奖励。

8、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并进行产业化的,给予购买费用不超过 50% 比例的补贴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企业根据生产需求委托高校院所进 行技术开发或根据生产需求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经评审给予不超过 50% 比例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总计不超过 20 万元支持。

9、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业务支持且服务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经评审给予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奖励。

10、人才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 20 万元的全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11、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奖励;对新建博士后 科研工作分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

12、加强“名师名医工作室”建设,在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年给予 5 万元的经 费资助。

02科技政策

1、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以科技创新项目的形式,根据专家评审委员 会评审结果给予 10-30 万元无偿支持。

2、对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 亿元、科研投入占 2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含 3%)、拥有企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 研发平台的企业,经专家评审认定为区级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后给予 50-100 万元资 金支持。

3、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区财政按照市级奖励政策要求的金额 给予 100%支持。

4、鼓励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对经批准筹建并通过验收的市 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区财政按照市级奖励政策要求给予 1:1 配套资金支持。

5、对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及开发“杀手锏”产品等,由区财政按照市 级奖励政策要求的金额给予 100%支持。

6、对登记的市级科技成果,经鉴定为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给予每项 7000 元奖励,经鉴定为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的给予每项 5000 元奖励,同一企业当年资 助不超过 3 万元。7、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70-100 万元支持;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奖励一、二、三等奖 的企业分别给予 20-60 万元支持。

8、围绕主导产业,以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成立产业技术联盟,通过市级认定 后,区财政按照市级奖励资金同等金额给予支持。

9、经企业提出申请并评定为区级专利试点的科技型企业,试点期内完成任务 目标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金支持。

10、对正常申请并经专家审定后的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项 3000 元资助,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给予每项 1500 元资助,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 1 万 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9、10 等两条政策不重复享 34 受)

11、对获评天津市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 10 万元,对获评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 给予 25-50 万元奖励。

12、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来我区发展,对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业务支持且服 务高效的,经申请并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03金融政策

1、对股改前经各区金融办(局)向市金融局进行前置备案并完成股份制改造 的中小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科技型企 业完成股改可通过科委通道申请,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

2、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对在新三板完成挂牌,且当年(与次年)即 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区财政另行补助 20 万元人民币。对在新三板完成挂牌后,首 次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募集资金、所募集资金用于我区范围内生产经营性项目 建设的企业,按照融资额给与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奖励。区外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 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等迁入我区。经审核认定后,区财政补助 50 万元。

3、对经我区金融办向市金融局进行前置备案并在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滨海 柜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

4、对拟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经中国证监会和境外证券交易所管理机构正式受理申请材料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20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200 万元。

5、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30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500 万元。

6、对重组我区上市公司,或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区的本地 重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补助 500 万元,区财政一次性补助 500 万元。

7、对企业当年因科研投入而新增的银行贷款,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 予利息总额 50%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8、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杀手锏”产品企业、规模超亿元企 业因科研投入而新增的银行贷款,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 50%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 过 50 万元。

9、对产业研究院及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 心等科技服务平台因购置设备当年新产生的银行贷款,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 50% 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10、支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出质所 获的贷款在按期正常还贷后给予贷款利息总额 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04专项政策

1、专项基金扶持。园区以自有资金扶持企业经营发展,具体额度按照入区企 业年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 80-90%的标准计算,地方留成比例为增值税 25%、企 业所得税 30%、个人所得税 20%。

2、对具有实际落地需求的项目,园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办公场地、 员工宿舍等经营、生活配套。

3、协助企业申报上述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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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13820535993(李先生)

园区地址:武清区创业总部基地B19号楼/武清区高村镇·高村科技创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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